2022年

司法院推金字塔訴訟 教授:民眾就想上訴哪管判決品質 林永頌律師出席公聽會

司法院推金字塔訴訟 教授:民眾就想上訴哪管判決品質

 聯合報 / 記者王宏舜/台北即時報導
 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舉行「落實司法改革建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」公聽會,質疑司法院力推第三審嚴格法律審、強制律師代理、限制聲請調查新證據的原則規範、地院行政訴訟庭改設於高等行政法院等新制,恐傷害民眾訴訟權。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,朝「堅實的事實審」「第二審嚴格續審」「第三審法律審」方向修法可減輕人民訟累。

立法委員陳以信認為,現在是不是推動的時間,要三思而後行,依目前最高法院撤銷、廢棄發回二審判決比例仍有一、二成,若未來上訴三審成許可制,實質上變成二級二審。陳建議,刑事訴訟上,違法性程度高的應可以上訴第三審。

立委楊瓊瓔表示,金字塔的目的是對的,但一審要詳實,法官的員額要提升;對於強制律師代理制度,人民應有獨立應訴的權利。

最高法院法官黃麟倫認為,為何一直達不到金字塔的理想?原因是最高法院的收案無法合理化,必須調人到最高法院,反而使下級審人力被掏空,成惡性循環。黃認為,民眾要的是真正有效的救濟,而不是「程序」,最高院多達七、八成的案件都是上訴駁回,多是尊重事實審的認定。外界要監督司法院的是,有經驗的法官回到事實審,才能達到堅實的事實審,而不是讓案件都累積到最高法院去。

政大法律系教授詹鎮榮對行政訴訟改革提出意見,認為「數位開庭」、「巡迴法院」雖符合潮流,但是否能貫徹「公開法庭(旁聽)」意旨,值得注意。

律師林俊宏認為金字塔的目標沒有錯,但若當事實審還不夠堅實,卻要限縮上訴,有疑義。林認為堅實的事實審應該要有實質有效的辯護、合理檢驗證據的機會、公平出證的機會、有疑證據的合理排除、再審法制的有效運作5面向。林認為限制上訴審確實可以快速建構出金字塔的外觀,但這樣的外觀卻是來自於犧牲人民權利所成就。

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質疑,三審對二審的判決發回達三成,事實審堅強嗎?一審通常是一個法官,那二審不能再提出先事實、新證據合理嗎?不要造成冤錯案,讓人民覺得司法改革沒有用。

司改國是會議委員黃旭田說,如果人民不上訴,就代表司法品質很好,但從現況來看,並非如此。黃說,一審的法官素質是否提高、裁判品質是否提升,嚴重影響金字塔制的推行,如何讓一審的法官有經驗?除了合議之外沒有別的方法,受審判的人民受不準確裁判的比例就升高了。而強制律師代理,也要強化律師懲戒制度。

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廖建瑜說,刑事部分改革後其實是「馬雅金字塔」而非那麼「尖端」的埃及金字塔,目前的案件是「圓筒狀」的上升,案件量無法減少。廖認為,追求司法效能,一方面要追求公正的制度、一方面追求效率,明年就要實施國民法官制度,若國家有兩套制度,不平等將顯現。

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,法院的三級三審制度,是因為民眾有上訴的欲求,倒不是事實審堅不堅實,他不贊成貿然實施金字塔訴訟制度。廖說,法院的審級制度應有效制衡,也可讓三審來認定事實,是不是需要金字塔?恐得好好思考。他認為,民眾想上訴就會上訴,不會管一審審判品質是否已經夠好。

廖義銘也說,有人有錢請律師,沒錢的人請法律扶助律師,但法扶律師所能拿的律師費比較少,經費不夠就無法蒐集證據、或沒有意願做,該思考要怎麼讓法扶律師對當事人有協助,不要形成不公平,這部分要改革。

 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舉行「落實司法改革建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」公聽會,質疑司法院力推第三審嚴格法律審、強制律師代理、限制聲請調查新證據的原則規範、地院行政訴訟庭改設於高等行政法院等新制,恐傷害民眾訴訟權。記者王宏舜/攝影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舉行「落實司法改革建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」公聽會,質疑司法院力推第三審嚴格法律審、強制律師代理、限制聲請調查新證據的原則規範、地院行政訴訟庭改設於高等行政法院等新制,恐傷害民眾訴訟權。記者王宏舜/攝影

資料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62525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