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

減輕司法官負擔 司改會籲放寬解送規定、緩起訴範圍 林永頌律師、白禮維律師出席記者會

減輕司法官負擔 司改會籲放寬解送規定、緩起訴範圍

  
鑑於司法官工作量大且勞逸不均,影響司法效能。民間司改會今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,提出七項改革方案。(記者謝君臨攝)

鑑於司法官工作量大且勞逸不均,影響司法效能。民間司改會今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,提出七項改革方案。(記者謝君臨攝)


2022/01/10 12:40
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鑑於司法官工作量大且勞逸不均,影響司法效能。民間司改會今趕在司法節前夕舉行記者會,提出7項改革方案,包括:放寬檢察官、警察不予解送的規定、緩起訴處分範圍放寬及其配套、認罪協商適用範圍放寬及其配套等,盼減輕法官、檢察官等司法實務人員的工作負擔,以回應20餘年來司改國是會議結論。

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指出,根據統計資料,可發現法院、檢察署直至今日,一直被海量案件淹沒,使得司法體系過勞,也影響辦案品質。比較台日2020年檢察官新收案件每月平均負荷案件數量,即便僅計偵查案件,也呈現36比9的4倍懸殊差距,如計入執行及其他案件比較,台灣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更達155件。

對此,林永頌說,司改會歷經多次會議研議,於今日拋磚引玉地提出「減輕司法負擔暨提升司法品質」草案,希望透過「檢察官處理機能的活化」、「法官非必要審理程序的簡化」、「認罪協商規範的調節」、「法官助理工作的明確化」,以及「委外轉譯制度的擴大適用」,藉此適度減輕司法負擔。

就「活化檢察官不予解送及緩起訴處分機能」部分,律師高烊輝表示,現行解送制度範圍狹窄,即便是案情明確的毒品案或情節輕微竊盜案,檢警必須在24小時之內拚命趕工解送;建議適度鬆綁「刑事訴訟法」規定,針對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罪、犯竊盜罪情節輕微者、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由檢察官裁量解送與否。

另,律師蔡學誼說,緩起訴處分適用範圍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,範圍相對狹窄而使得檢察官裁量範圍有限,並令範圍以外案件不得不起訴而歷經法院審判,耗時耗力;或許可以考慮放寬「刑事訴訟法」緩起訴適用範圍而不設限制,並增加同法緩起訴條件,活化緩起訴處分的機能。

蔡學誼說,同時應將「刑事訴訟法」職權再議範圍,限定在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並修改「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處分作業要點」,緩起訴處分達特定數量者,各地檢署得斟酌折抵偵字案件分案,以適當提升適用緩起訴的誘因。

此外,司改會指出,若能修改「刑事訴訟法」,在當事人、代理人、辯護人、輔佐人同意之下,透過於審判期日提供證據清單的方式,事前以書面表示意見,即可節省大量提示及宣讀的時間耗費,讓審判活動更聚焦。而為了避免影響被告權益,上述簡化程序僅適用於律師為辯護人的案件,並得當庭口頭重述重點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3795925